蓝色快报讯(通讯员 徐远志 记者苏彤) 5月27日,记者从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推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回收网络建设,拟在全市再增加100家左右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原则上已设立定点回收单位的乡镇(街道)不再增加回收网点,力争乡镇(街道)定点回收单位覆盖率超过90%,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3家定点回收药店,全部由市食药监局审核确认。
据了解,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全部根据《烟台市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县食药监局审核,市食药监局审定,并将申报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在市局网站予以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按规定确定为全市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
据悉,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开展,各县市区局(分局)引导回收单位制定鼓励措施 ,定期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并对过期失效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