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治恶性“医闹”。在人防队伍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医院保安数量应遵循“就高不就低 ”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 3% 或 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 尽管该《指导意见》引起不小质疑,但医院增加安保力量以防“医闹”,确实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在现实中,既有医院欺凌患者的种种例证,也有患者及家属无理取闹的种种事实。这就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为医院和患者主持公道。
而作为“第三方”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却很难保持独立性,再加上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偏高,医疗诉讼程序繁复、诉讼成本畸高、诉讼之路漫长,一些患者选择了更加“便捷”的维权方式 ,那就是“医闹”。
防治“医闹”也好,打造“平安医院”也罢,构建三级防护体系是远远不够的,增加保安数量更是治标不治本。因此,相比这些“堵”的办法更重要的是“疏”,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为解决“医闹”问题打造一个
制度化出口。如何保证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如何降低鉴定门槛和费用,如何简化医疗诉讼程序,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多动脑筋、多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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