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治理医闹的经验非长久之计

2014-04-02 09: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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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冰洁

  时至今日,广东省中山市已经实现24个月无“医闹”。中山治理“医闹”的经验是什么?中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说,公安机关发现“医闹”苗头性问题以后,立即出警,将患者家属强制带离医院,引导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医闹”的思路从过去的“闹后被动处置”,转变成为“防闹主动作为”。这是目前中山处理“医闹”的典型模式。(4月1日《南方都市报》)

  简单来说,“中山经验”就是坚持法治原则,维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中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即区别对待医疗纠纷和“医闹”,把“医闹”定性为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处置;对医疗纠纷,警察不会将患方带离,还会帮患方维权,通过合法途径协商或起诉解决。不难看出,“中山经验”的成功之处在于:保持中立、秉持公心、坚守法律底线、把握好“度”、慎用“暴力”工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先入为主、站在医院一方。显然,如果中山警方滥用警力,甚至屁股坐偏,只是一味地维护医院的利益,漠视患者的利益,患者不会服气,非但不能解决医疗纠纷,也打击不了“医闹”。

  这样来看,“中山经验”确有可借鉴之处。“医闹”并非与生俱来,而是患者的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医疗纠纷久拖不决,或者处理不公,且没有畅通而廉价的司法救济渠道,患者才走上“闹”的途径。与此同时,少数主政官员受维稳思维影响,害怕辖区摊上大事,对非法的“闹”不敢采取强硬的法律手段,反而存有“花钱消灾”思维,如此便为社会闲杂人员充当职业“医闹”制造了机会。

  中山市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化解医疗纠纷、打击“医闹”,实质上是拾遗补缺,即由警方临时充当医疗纠纷的调解人,并对非法的“医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然而,这仅仅是临时性的高压措施,是在“医闹”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采取的非正常化手段,不是常态化的管理思维和办法,显然难以持久。一旦警方缺位,问题又会复发。因此,要真正破解“医闹”,最终还需要建立公正处理医疗纠纷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既解决医患纠纷,又治理医德医风,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的“医闹”,严防“一闹就无原则赔钱”。让医疗纠纷处理和医患关系步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医闹”才能最终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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