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昌海
“我该怎么办?”近日,长沙一位小学教师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微博上。按照长沙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通知,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到拆迁指挥部报到,任务是劝婆婆拆掉老房子。(10月27日《新京报》) 让老师到拆迁指挥部报到,名义上是“调动”,和停止其教师职务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是听起来更斯文一点而已。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婆婆拆不拆迁和媳妇没有任何关系,把媳妇调到拆迁指挥部,是在搞“株连式拆迁”。
对于一些地方的公职人员来讲,自己的公职已经成了头上的“金箍”,领导只要有需要,“紧箍咒”想念就念。动不动就拿他人的饭碗做文章,工作效率当然是上去了,
权力使用的合法性以及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却受到了伤害。
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就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里面规定“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此,不但教育部门应该收回成命,而且还应该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事件曝光之后,这位教师很快回校上课,但她依旧担忧自己会被各方找去谈话。相信她的担心并不多余,如果当地某些领导手中的权力仍不受制约,旧的办事逻辑也没有改变,类似的事恐怕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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