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
行动自由未见受虐 28日,记者到村里进行了走访,发现村民们的说法与王家人所说“王金良受殴打”有所不同。几位接受采访的村民均表示,王金良在村里待了好几年,村里人都认识,都以为是薛家的远房亲戚;同时,村民们也表示,未看到薛家虐待王金良的现象。
“他冬天经常来我这洗澡、理发,而且是一个人来。”在村里开澡堂的老板说,王金良比较邋遢,其他人都不愿意跟他一块洗,为此澡堂每次都是给他开单间,“6元钱的理发费是老薛家给。”澡堂老板表示,王金良还经常去村里的小卖部买东西,可以说完全行动自由。
警方
是否非法用工正在调查 10月28日,记者从
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了解到,薛增武的行为构不成非法拘禁,是否存在非法用工行为,还需联合劳动部门一起调查才行。针对此案,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坤认为,如果薛家未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限制王金良的人身自由,则构不成非法拘禁罪,“如果王金良被锁上铁链或者被关在屋里,则达到了该罪的构成要件。”
王倩云认为,哥哥在薛家从事劳动,既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工资待遇,就给口饭吃 ,给张床睡觉,让他来干活,这是一种非法的用工关系。张坤表示,这要视王金良的劳动成果与薛家给其的报酬差别而定,如果王金良的劳动成果远大于薛家给予他的资助,则薛家涉嫌非法用工。“薛家是普通的养鸡户,不像矿厂、砖窑那样的工厂,王金良也未参与批量生产经营,这一点的界定很困难。”
张坤表示,智障、流浪人员的收容应由社会公共机构或者慈善机构来做,薛家不具备收容的条件和资格,当初收留王金良时,应适时将其送到民政部门或报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