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市南警方了解到,珠海路派出所刚刚抓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入室盗窃后,把刚刚网购得来的一个
撬棍连同快递包装一起落在了作案现场,警方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犯罪工具和
快递单,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2岁,吉林人)抓获归案,孙某涉嫌于9月9日盗窃燕儿岛路一户居民。
9月9日晚上,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市民的报案 ,报案人称自己家被盗了,家中丢失了筹备婚礼的两箱茅台酒。民警经过勘察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用撬棍将防盗门破坏后,实施入室盗窃的。在对丢失茅台酒的房间进行勘察后,民警有了意外的收获。在该房间内发现了一个包裹,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根撬棍。经过核实,这根撬棍并不是房主购买的。难道这根撬棍是犯罪嫌疑人落在现场的?经过与防盗门上遗留痕迹的比对,办案民警确定这根撬棍就是作案的犯罪工具。而在这个包裹的外包装上办案民警发现了收货人孙某某的名字。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着手对孙某某这个名字展开调查 。经过比对查询,一个吉林籍的有犯罪前科的孙某某进入民警视线里。民警又调取了案发小区的监控录像,经过长时间的查看,终于发现了这个孙某某的身影,并看到了孙某某用被害人家中的行李箱将茅台酒搬走。在确定了孙某某为犯罪嫌疑人后,办案民警对孙某某展开抓捕。从孙某某的亲属入手最终发现孙某某租住在东海西路某小区内,10月28日,经过蹲守,办案民警将外出回家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归案。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供认了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2013年6月,孙某某从网上定制了一根撬棍。9月9月,来到燕儿岛路一小区,在使用撬棍将门打开后,孙某某发现了两箱茅台酒,便用失主家的行李箱装上茅台酒逃离现场。而将自己的撬棍连同包装落在了失主的房间。
文/图 记者 郭振亮 通讯员 王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