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A13版《路面满是
快递单,信息泄露咋办》报道了重庆中路的通真宫路公交车站附近有人从车里丢下里面有大量快递单的塑料袋,有市民怀疑会泄露他们个人信息。6月5日,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到
快递公司进行投诉,如果造成损失,邮政部门将追究快递公司责任。
6月5日,因一直无法联系上申通快递,记者联系到岛城某家快递公司,咨询快递单保存期限以及销毁的问题,据该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单一般由快递公司保存半年以上,保存期限到了以后一般会进行烧毁处理,如果快递单被随意丢弃,市民可以去邮政部门举报。”
记者随后联系到青岛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岛城是否有判定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的标准,以及保护客户信息的行业规范,据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地方还没有此类判定标准,如果快递单是被快递员或者相关人员无意丢失,而且没有或者可能给客户带来损失,只能算是个人工作过失,由企业内部自行处理。而一旦给客户带来了损失,无论有意无意,邮政部门都会追究企业责任。”记者 李金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