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程 通讯员李燕)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事故的发生,
平度市
机动车检测站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把好车辆管理的第一道关口。10月份,民警在检车过程中发现两起
私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10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民警在对车牌号为鲁BUM8××的轻型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左、右侧各有一个车架号。左侧的号码经喷漆后有些模糊,右侧的号码清晰可见。右侧的号码检验后,未发现问题,但工作人员告知送检人,这种情况需要到车管所核对档案,确认并保留一处车架号后才能继续年检。
10月19日上午9点,平度检测站在检测过程中,又发现一辆小型客车擅自改装氙气大灯,民警责令送检人立即拆除了擅自加装的装置,将车辆恢复了原状。这是平度检测站今年以来查处的第 35辆改装氙气大灯的车辆。
目前,用户改装车辆形式大致有改变结构、提高速度、增加载重量等改装行为,那么私自改装是否属违法行为呢?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因此,按照法规,经过改装的车辆是不能通过年检的。
此外,私自改装机动车辆还会存在安全隐患。检测站的民警告诉记者,不少交通事故是由于私自改装车辆造成的,这是因为改装车辆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经过改装后,改变了机动车的整体结构,其传动系、制动系和转向系等零件的性能适应不了,便无法保障使用安全,超速行驶极易引发车祸。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