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7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11月起,本市将对未进行本年度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或未通过资格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
请尚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尽快联系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居委会认证点、社保经办机构,补办认证手续。无法前往现场认证的人员,可委托子女、亲属及相关人员与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社保经办服务部门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