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开始 企业单位认证工作持续三个月

2013-04-18 14: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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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正在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本报讯(记者 王坤) 莱西市2013年度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2013年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逾期未认证者,将停发社会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预计在八九月份开始,采取原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的方式进行。

  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面,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主要包括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三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在认证期间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或社保卡(2011年后的退休人员无退休证),到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办理,乡镇、街道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也可到所在镇街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在外地居住,不能回莱西认证的,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会提前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提供外地需参加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并要求外地居住人员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加盖公章,邮寄回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即可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此类人员应注意查收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发出的信件,并及时办理以免延误,耽误认证。

  据了解,本次认证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社会保险处将在认证结束后的7月份进行一次统计,对于未认证的人员及时通知,对于年老体弱或者有重大疾病不方便到社保机构或者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机构将派有关人员亲自上门进行办理。正常情况下,到2014年1月份还没有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如恢复待遇发放,须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申请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认证方面,将由原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持身份证、离退休(职)证、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证等到单位进行面对面资格认证,并由原所在单位一并报机关保险办核对验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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