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 4月8日,记者从
平度市人社局获悉,为确保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杜绝虚报 、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发生,根据青岛市人社局统一部署,该局将认真做好 201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资格认证工作。
据了解,2014年度平度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从4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5月15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认证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本年度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涉及平度全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企业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3.2万余人,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1.2万余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24万余人。此次资格认证人员不仅包括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企业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还包括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需参加认证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到居住地各镇(街道、园区)劳保所进行认证。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村(居)委会认证点办理认证手续。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手册(证)》、身份证到参保关系所在村(居)认证。
平度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各类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发放。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予以恢复补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