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供热季,伴随着热起来的暖气片,
供热管道漏水也频频发生。11月19日凌晨2时左右,书院路天惠府小区的袁先生家中管道阀门裂开,导致家中被淹,意外一旦发生,往往陷入维权难的境地,谁都不想为这损失埋单。
11月19日凌晨,袁先生一家还在熟睡,迷迷糊糊中他听见有哗啦啦的响声,一直没停。袁先生坐起身,揉揉眼发现响声还在,刚要下床开灯,一脚踩在地板上,发现全是水,还是热乎乎的。袁先生边喊着家人,边摸索着把灯打开,一看傻眼了,地板上的积水已经没到脚腕,家人陆续打开几个屋子的灯,发现到处都是水,找了一圈,发现都是从卧室的暖气片旁流出来的,“当时差不多凌晨1点50分多点,开始以为做梦,爬起来看竟然是供热管道漏水了。”
暖气片都是包在木头框里,掀开侧面的盖板才看到是阀门旁边不停往外喷水,拧了几下阀门,没效果。袁先生的哥哥比较熟悉情况,到了屋外找到走廊内的几个阀门,左右试了几下后,总算不再喷了。这时候才看清是管道上一个阀门处裂开了,热水顺着裂缝喷了出来。
卧室、厨房、客厅全是水,地板下面也全是水,等到清理干净,已经快凌晨四点了。19日上午,打电话联系供热公司的维修人员,得知需要自己去购买一个同样规格的阀门,然后由供热公司给更换。
无独有偶,几天前,家住黄岛颐和家园小区的梁女士下班回家,地上的积水没过了脚腕,地板都鼓了起来,一看是家中的供热管道漏了。而梁女士并没有交供热费,以为供热和她没关系,结果还是出意外了。物业的负责人介绍,阀门不是物业打开的,供热公司解释“只打开了回流的管道,没开供热的管道”,可能是其他人打开的。来来回回多次,也没个结果。
记者查阅《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条例第17条规定,“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保修期内,供热设施发生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记者了解到,岛城开发商和供热企业普遍按照2年的期限进行保修,供热设施损坏产生的损失,超出2年期限就不赔付。但像袁先生这种情况,入住多年,早已经过了保修期,而梁女士这种情况,谁也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最后损失还得梁女士承担。
1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负责天惠府小区供热的后海热电第三供热站,工作人员侯女士称此小区暖气设施由开发商安装,供热公司没有保修责任,一般情况下出现问题后,需要居民出钱购买零件,供热公司给免费更换。“一般情况下阀门都在楼道里,有些是直接打开的,有些是上锁的,居民可以问物业,搞清楚阀门位置,同时留下相关联系电话,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而青岛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暖气片使用几年需要更换,供热前检修时主要查看有无明显漏水,外观不漏水就直接通过,暖气片和管道内是否有隐患很难发现。记者 李冰 刘金德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