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路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集意见

2013-11-24 08: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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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在吴县二路5号的江苏路社区休闲广场,市南区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面向居民征求意见,获居民通过后,百年苏州路片区房屋征收将正式启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征收完成后将原地建成300多套房 ,这与约752户被征收居民户相比,明显是僧多粥少,居民想住回老地方,得电脑派位来决定。

  百年老片区有望建新楼

  23日下午,从苏州路29号院西门走进去,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我觉得我们这儿就是棚户区吧。”一位在院子里溜达的老人告诉记者,这里没有卫生间,没有厨房 ,房子下雨天漏雨 ,刮风天进风,早就想搬了。不远处的苏州路19号院、17号院,院里都已经是百年老房 ,居住条件恶劣 ,75人共用一个厕所。

  目前,这些院落都列入市南区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于家晓表示,苏州路片区位于苏州路以东,胶宁高架路以南,莱芜一路以西的围合区域内,总占地面积约3.74万平方米,共涉及居民约752户。项目的规划公示已在11月13日结束,从23日开始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一个月。

  想住原地须电脑摇号

  据悉,此次苏州路片区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片区 。北片区南至吴县一路、西至苏州路、东至胶宁高架路和区界、东至莱芜一路。南片区北至吴县二路、西至苏州路、东至莱芜一路的区域。征收后,北区新建4栋11层住宅形成一个独立居住组团,小区主入口设置在莱芜一路;南区新建一栋5层住宅,原拆原建一栋4层住宅及一栋3层配套用房。

  据于家晓介绍,按照目前规划条件,征收完成后就地可新建住宅房屋300余套,都用于安置居民,没有一套商品房。由于不能全部满足居民就地安置的需求,协调李沧区政府落实李沧区青岛酒店管理学院西侧地块作为异地补偿房源,每套被征收房屋限补偿一套房屋,产权归原产权人所有。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选择就地房屋补偿的被征收人,采用集体摇号的方法排序,按随机选定的顺序号统一安排选房。在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搬家腾房完成交验手续的,具备电脑派位资格,统一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快看看补偿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选择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为: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 支付;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被征收人补偿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应补偿面积的部分,按照补偿房屋的综合造价结算,并给予每户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6万元的奖励。

  货币补偿方式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应补偿面积与补偿房屋公摊面积之和,结合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房屋征收补偿金,给予货币补偿金额的5%作为奖励。

  异地房屋补偿方式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同时给予每户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6万元的奖励。

  记者 刘雪莲

  相关链接

  拟征收范围为:苏州路11号、13号、15号甲(15号丙2、15号丁、15号戊)、15号乙、15号丙(15号丙1)、15号平房、15-1号、17号院、19号院、27号2号楼、29号、29号甲,莱芜一路8号(苏州路9号)、10号、14号、18号、20号、22号、26号、34号平房,吴县二路1号、2号甲、2号乙、4号,吴县一路1号平房、5号后楼、7号、9号、11号、13号、15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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