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抢修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013-11-28 07:5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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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记者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了解到,该部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抢修掘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对地下管线的抢修进行强化规范,埋设在市政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可以先行掘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按照要求,各地下管线抢修施工单位要具有从事市政道路范围内地下管线施工作业的相关资质,按要求配备满足沟槽回填和道路修复压实度技术要求的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抢修手续办理方面,埋设在市政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可以先行掘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据介绍,对于未按照上述规定或相关规范实施的施工单位,将责任单位列入掘路管理黑名单,通过市城乡建设委进行通报,并在责任主体考核中扣分,考核结果将与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业绩、招投标、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等联动。对于地下管线违法掘路或以抢修名义进行违法掘路的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列入掘路管理黑名单,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同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对于本市一、二类道路、跨区市道路及支路中的广场、集会中心、市(区)领导机关所在地、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范围内道路抢修工程,要在第一时间报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出现上报不及时、未进行沟槽验收、路面修复后沉陷等现象,将在当月城管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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