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湖岛派出所接到瑞海馨园一群众报警称:一名
装修工人与房主发生纠纷,有人受伤,请民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因现场两人情绪激动,据理力争,互不相让,遂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调解处理。据报警人临沂的刘某称,自己在长沙路装饰城靠活,房主吴某要装修房子砸墙,两人谈好砸一面墙的价格是400元,但到了吴某家后,刘某发现要砸的墙是混凝土墙,凭经验判断应该是楼体的
承重墙,刘某怕砸承重墙出现不可预知的风险,便决定不给吴某砸,并向吴某索要10元钱的摩托车汽油费,吴某一听火了,不但不给汽油费,还因为耽误他的装修工期指责对方,两人由争执变成推搡,推搡过程中吴某将刘某摔倒在地上,导致刘某左脸颊被钉子划破。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民警分别找两人进行调解,并指出刘某不砸承重墙,是出于对整座楼的安全考虑,他的做法是正确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吴某将对方打伤都要承担责任。考虑到刘某的伤情没什么大碍,经民警调解,吴某最终赔偿对方200元医药费。
通讯员 朱海生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