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区"营改增"显成效 多数企业税负降低

2013-11-29 13:40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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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8月1日成为“营改增”试点以来,山东潍坊滨海区的“营改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滨海区共有315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多数企业税负降低享利好,同时“营改增”政策对滨海区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效应也逐渐显现。

  “营改增”后,多数企业税负降低。据滨海区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滨海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缴纳5%的营业税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缴纳税额大大减少。自8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将进一步扶持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此次“营改增”的实施,使滨海区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降幅达到40%,激发了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同时,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范围有所增加,缴纳税款有所减少。据统计,滨海区10月份税收负担下降的试点一般纳税人有24户,占全部试点一般纳税人比例的90%,“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滨海区少缴纳税额为189.54万元。

  “潍坊森达美港有限公司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港口采购的新设备不能抵扣,而现在,港口采购新设备可以按照17%抵扣,9、10俩月共抵扣税款600余万元。“滨海区工作人员说,另外,滨海区实施“营改增”政策后,由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对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一步增加了抵扣范围,取得应税服务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在不同程度上都减少了税款的缴纳。据了解,10月份滨海区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抵扣应税服务增值税发票税额357万元,预计2013年全年增加抵扣税额1500万元。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由3%上升为11%,税负上升较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本在企业资本中的所占比率较高,能抵扣的进项不多,造成税负上升。

  “‘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企业还需要精打细算,要积极考虑拓展新业务模式,对自身服务业务进行梳理,把产品和服务进行剥离,以符合增值税抵扣范围。”滨海区工作人员说,广大纳税人在充分享受“营改增”带来利好的同时,还应积极考虑从单一的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综合企业转变,从“卖产品”转变为“卖服务”,进一步优化经营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另外,企业内部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可以考虑添置“新家当”,抵扣税款。

  据了解,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特点来说,两者存在较大的不同,营业税属于“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增值税属于“环环征收,增值征税”,上一环节征收多少,下一环节抵扣多少。增值税政策在日常管理、发票开具和抵扣方面较之营业税有很大的改变,导致“营改增”纳税人在办理业务时不适应,认为在购买发票、开具发票等方面更为严格和复杂。针对这种情况,滨海区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营改增”纳税人,应及时了解增值税有关政策,加强对增值税发票开具和抵扣的管理,迅速适应增值税管理模式,减少税收风险。(宋昊阳 林文永 刘海龙)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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