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利权
12月22日晚7时32分,天津市环保部门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预警提示,22日~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经市政府批准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位数确定限行尾号。然而,仅仅几个小时后,天津市交管部门却宣布限行政策暂不执行 。天津“乌龙限行 ”事件,让市民感觉无所适从。 面对雾霾,很多城市祭出了汽车限行的法宝:10月份,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
应急预案,当重污染达到一定级别时,将启动汽车限行等强制措施。按照《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一旦环保部门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诸如企业限产、汽车限行等强制性措施就应启动,没有让步与妥协的空间。然而,此次天津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首秀,环保部门与交管部门却出人意料地上演了一出“乌龙”闹剧。
与之前的“机动车限购”大搞突然袭击一样,此次“汽车限行”又让天津市民措手不及。有许多网友就此发问:晚上7时多用微博发布通知,能有多少人反应过来?如果没看见,明天违章上路了,算谁的责任?这样来看,交管部门以“通知晚了,执行不了”,驳回环保部门的“限行决定”并非没有道理——倘若不及时更正,第二天的城市交通势必会陷入混乱。据悉,北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下的限行通知,一般都会提前12个小时,此次天津市晚上7时32分发布通知“零时限行”,对没有准备的民众而言,的确稍显仓促。
当然,从天气预警到政策实施,前后不足5个小时,或更能说明应急预案的重要性:雾霾天气来势汹汹,不会顾及人类的感受——这样看来,“汽车限行”的中途流产,表面上是环保部门发布时间过于仓促,实际上是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还不具备应对“大考”的能力。按照应急预案,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市环保局确定重污染天气等级之后,理应通过已建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络网、手机短信平台 、广播、电视台和报刊等渠道,向各单位及全体市民发布预警信息,各部门再根据自己职责开展工作,比如,交管部门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然而纵观22日晚天津的这一场“乌龙闹剧”,唯一的信息渠道仅仅是环保部门的官方微博,就连具体实施限行的交管部门,对“汽车限行”的决定也无所适从。
如果一个部门发布的政令被另一个部门不留情面地否决,损害的不仅是政令发布部门的公信力,更是当地政府的整体公信力。“乌龙限行”对天津来说是个教训 ,对其他地方来说也是一个提醒。应对雾霾等极端天气 ,不能仅停留在一个徒有其表的应急预案上,而要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有效串联起来,从预警到响应都要有细致的规范,力争科学、准确、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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