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幼儿园租用违法建筑?改变楼房用途要整改

2013-12-26 10:2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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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反映,原胶南小太阳幼儿园租用没有经过审批、规划的楼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黄岛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称,小太阳幼儿园租用的楼房确实已经通过审批规划,但是其当时规划设计的是会所,现在租给个人开办幼儿园变更了楼房的使用用途,应该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月20日,记者来到原胶南隐珠镇的小太阳幼儿园。记者看到,小太阳幼儿园位于一个三层的楼上,并且占据了该楼两层的位置,目前,幼儿园正在营业,孩子们都在午休。据园长薛爱红介绍,12月13日的时候,黄岛区教体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门已经到幼儿园检查过了,都合格没有问题。

  记者找到该楼的开发商青岛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刘姓副总称,楼房手续很全,没问题。当记者表示能否看一下该楼的相关审批、规划的许可证时,对方表示,“你没有权利看,没问题,有问题的话早就被拆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黄岛区规划局,该局规划科工作人员焦先生表示,小太阳幼儿园租用的楼房是青岛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确实已经通过审批规划,但是,当时审批规划的用途是香榭丽景会所,而现在该公司将一、二层租给个人办幼儿园,这样做变更了楼房的使用用途,违背了相关规定。黄岛区规划局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表示,青岛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第七十六条,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小太阳幼儿园属于属地管理,也就是幼儿园的审批要经过隐珠街道办事处并报黄岛区教体局备案。隐珠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许传超表示,当时审批幼儿园时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方面幼儿园旁边的小区入住率非常高,需要一个幼儿园,另一方面,幼儿园的各项条件都符合要求,消防、安检等部门都现场检查过。

  黄岛区教体局学前办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小太阳幼儿园主要审批在隐珠街道办事处,他们主要是备案。她说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小太阳幼儿园的各项条件都符合。并且她称幼儿园的办学只要有相关的房租租赁文件就行,不管房屋的具体用途。

  记者 聂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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