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31日消息 2009年匡某从四川弄到3万
美元假钞,伙同张某(已
判刑)一起想要兑换给朱某,朱某发现钱是假的,假意去银行取钱,暗地叫朋友报警。民警当场将张某抓获,匡某逃脱。2012年12月13日,匡某在乘坐火车时被民警抓捕归案。近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匡某以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购买3万美元假币“换”真钱 据匡某供述,2009年,他在成都做古董生意时认识了聂某(在逃),从他处低价购得3万美元假钞,匡某拿着假钞回到青岛,联合朋友张某准备将假币兑换成人民币。据张某介绍,匡某拿出三摞100元面额的美元,一共是3万块钱。他说这些美元虽然看着和真的一样,但银行的验钞机过不了,必须找个韩国老板换,匡某说现在市场价格是1美元兑换6.83元人民币,要是能找人兑换出来的话就是204 900块钱,他拿19万,剩下的14 000就给自己。于是张某找到了朱某,双方约定在李沧区京口路和书院路路口中国银行门口处兑换。
换钱人发现假币机智报警 据朱某称,他在李沧区京口路中国银行门口买卖美元。2009年9月14日上午10点多钟,有个40多岁的男子过来找他,说是城阳小寨子的,并拿出两张面值100的美元让他看看真假,朱某看了一下像是真的,又到中国银行柜台让工作人员验了一下,工作人员说是真的。到下午2点半左右,这个男的又过来了,说他亲戚在车上,让朱某自称是韩国老板,不是兑换美元的。朱某叫了一个熟人上了车,看见里面还坐了个60岁左右的老头,他拿出三沓美元,朱某接过其中一沓看了看,认出是假的,但当时没说穿,假装和他们谈价钱,最后说好1:6.77的比率兑换。朱某称要去银行取钱,趁机让熟人报警,过了一会儿,警察赶来,找他的男子当场被抓,那名老头逃跑了。后来做笔录时指认找他换钱的就是张某。
在逃犯乘火车时被抓捕归案 2012年12月13日,匡某从胶州坐烟台发金华西的火车到无锡办事,下午5点半左右,车走到济南站停靠时,上来几个警察把他抓住带到火车站派出所,后被带到青岛。原来,济南铁路公安处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根据匡某的网络订票信息,发现他在K1181次列车上,遂趁列车停靠时将其抓获。
据了解,匡某于1998年7月因犯持有假币罪被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真伪鉴定书证实,从张某包里扣押的300张美元(面值均为100元)均为机制版假美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匡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使用假币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匡某犯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文/
王硕 通讯员/时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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