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首都金融财税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行政复议处韦大乐处长介绍,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方针,涉及一系列财税立法和修法任务。2014年将新立3部
法律,包括《
房产税法》、《期货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此外,2014年涉及修改的财税法律共有6部,需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3部。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称,现行房产税制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需要在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中解决。比如:不论产权人拥有多少房产,不论价值如何,都一律免税,这未考虑纳税人税负能力;一律按房产原值一定比例计税,未考虑房地产价格变动因素。同时,他认为,按市场价格计税比以按面积计税更合理。据《法制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