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倩倩) 近日,记者从
城阳区残联了解到,从2014年1月1日起,城阳区
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项目将实施新办法,凡是具有城阳区常住户口,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础上,都将给予每例不高于1200元的救助。
据城阳区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新办法和以往实施的政策相比,区别主要在于救助对象有所扩大,2014年以前救助的白内障患者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人群,2014年新办法实施后,凡是具有城阳区常住户口,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础上,都可以享受每例不高于1200元的救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