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白内障患者手术有补助 每例补助1200元

2014-03-22 07: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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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 魏海洋)  21日,记者从李沧区残联获悉,李沧区2014年政府实事之一的“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在李村公园利客来广场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李沧区患者可以通过入户筛查和主动申请方式进行手术。患者每例手术可以享受1200元补助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在区内发现一例、治疗一例,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每例给予1200元的补助费。”李沧区残联康复部王主任告诉记者,李沧区的白内障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有两个,分别是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和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

  记者从李沧区残联了解到,具有李沧区户籍,已经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都可以得到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白内障患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当年医院诊断病历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填写《李沧区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申请审批表》,经街道审核,区残联审批同意后出具《手术同意单》,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手术。李沧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的受补助人群只是低保和家庭困难的患者,李沧区率先把受补助人群扩充至全部白内障患者。有手术需求的患者也可拨打李沧区复明工程咨询电话87897999。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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