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日讯(记者 徐新东 刘鑫 实习生 张欣健) “真是悲催!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一分钱工资没拿到,老板还给办了
信用卡,盗刷了8000块钱……”去年6月份,从枣庄来青岛的小马在即墨一家工艺品厂找了份工作,期间,老板提出给她办理
工资卡,后来她才知道所谓的工资卡是张信用卡,而且一直被老板保管着。三个月后,工艺品厂倒闭,老板人间蒸发。失业的同时,小马还收到了催款单,原来“素未谋面”的信用卡被盗刷了8000元。
“当时,老板让我跟其他几个新员工一起办工资卡,说以后直接通过银行给我们打钱。”小马说,她工作没几天,老板刘某带着一名自称交通银行的业务员来到厂里,让新员工统一填写了表格。“我以前一直在农村生活,这是第一次出来打工,没跟银行接触过,后来才知道我们办的其实是信用卡。”
接下来的日子里,小马慢慢忘了信用卡的事,直到工厂倒闭她才回过神来,因为老板突然间失踪,她和其他工友四处找人讨要工资,“根本找不到他,他名下的房子、车子都已经过户给了别人。”
不顺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去年12月初,银行把一份催款单寄到了老家 ,她惊讶地看到,自己当初办的信用卡被盗刷了 8000元,加上利息已经接近8500元了。刷卡时间显示是在2012年的9月,欠款已经逾期三个月,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将要起诉小马 ,让她一时乱了分寸。由于信用卡一直由刘某保存,因为联系不上对方,小马也不确定这笔钱是不是老板刷的。当天下午,小马向记者提供了刘某的手机号,但一直无法接通。
工资没要到,反欠一身债,这件事小马只能认栽吗?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表示,盗刷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一旦持卡人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应立即固定证据。盗刷人除了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之外,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