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工商分局:手机保修期遇节假日应顺延

2014-01-15 10: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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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安蒙) 手机售后维修一直是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话题,可是当手机在“三包 ”有效期的最后一天需要维修,而恰恰这一天又是法定节假日,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 顺延保修期”?而手机售后人员到底应不应该免费维修?近日,东港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就为市民孙女士解决了这样一个难题。

  孙女士住在石臼地区,2013年元旦在老城区某手机品牌专营店购买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品牌手机。2014年1月1日,孙女士发现手机无法开机,便带着当时购机时的“ 三包”凭证、购机发票到专卖店申请售后维修。

  “ 当时售后点说已经过了保修期,不能免费,花钱修得1000多元,但是因为手机坏的时候正好赶上元旦,我觉得维修点应该不受理维修,所以我赶在2日过来的。”孙女士略带委屈地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屡次同商家协商无果后,孙女士拨打了东港工商分局城区工商所的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解,孙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但是商家称元旦虽然是法定假日,但他们也是正常受理维修业务的,所以1月2日确实已经过了维修期限,他们没法免费维修。

  据了解,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 ”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三包 ”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东港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元旦属于法定公休假日,鉴于以上规定,孙女士的手机三包期限应顺延至1月2日。”

  最终,经过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该售后服务点为孙女士免费维修了手机,双方均表示通过执法人员的调解长了不少知识。工商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定注意保留好购物发票,了解清楚保修期限,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一定要及时到售后进行修理,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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