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6日讯(记者 林伟萍) 记者日前获悉,为确保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市物价局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解释。
关于“一户多人口”用电政策,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电政策,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关于“电采暖用户”用电政策,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的“电取暖用户”,是指小区整体或整栋楼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统一安装采暖设施(电能为唯一采暖能源或以电及新能源混合能源采暖)的居民用户(不含小区管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用户)。物价局表示,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电费先收后返。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