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在岛城打工的菏泽青年小李拨打本报电话80889088,称他在2013年11月18日,在敦化路与绍兴路路口附近一处工地干活时,受伤造成手掌
骨折,大拇指被截掉一半。住院一段时间之后小李就回到老家休养,老板支付了三万多元医疗费,但对于
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今年21岁的小李在2013年10月来到敦化路与绍兴路路口附近的一处工地
开挖掘机,2013年11月,小李在开挖掘机的时候被挖掘机的斗子压了一下,造成右手骨折,并且断了一根大拇指,只能回到菏泽的老家由年迈的父母照顾。现在,小李及家人希望能得到包括后期手术费、误工费以及伤残补助费的赔偿。
小李告诉记者,工作的时候与他的工头岳先生签订了口头协议,口头协定每个月的工资,但是并没有提到工伤的问题。由于是临时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李在工地干了40多天就受伤了,当时岳先生支付了包括手术费和西药费在内的医药费三万多元。“当时做了工伤鉴定之后,给我定的两个九级伤残,劳动部门说需要公司判定”。记者看到小李骨折的右手现在还不能伸直,手心手背上还有一些愈合的伤口留下的疤,大拇指被截掉一段,还有愈合留下的血痂。“我现在不能干活,全靠父母照顾,家里主要靠务农生活,医生说起码休养半年,半年之后也不能干重活。”
记者随后联系了小李的老板岳先生,岳先生对小李的说法不太赞同,称小李在操作挖掘机的过程中进行了违规操作,所以造成手受伤。“我当天就赶到医院,并且已经给小李垫付了三万多的医疗费,加上后来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一共四万多了,而且后来他回老家和转院也是我派人帮他弄的,我觉得我已经是很尽力照顾他了,后来他还跟我提出一些赔偿,但是数额太大了,我觉得承受不了。小李回老家后又让律师与跟我联系,我们主要是在赔偿金方面进行协调,但双方一直没有协调好。”
岳先生还告诉记者,小李受伤的时候涉嫌违规操作,并且说了很多关于挖掘机操作的细节和规定,因此双方关于小李在操作挖掘机过程中是否由于自己操作不当造成手受伤,都坚持自己的意见。
对于双方的争议,工地相关负责人杨先生称,工地方面作为总承包方,已经在岳先生和小李之间进行调解,受伤是否是小李违规操作造成的需要安监部门做鉴定。现在,杨先生也在协调岳先生和小李之间关于赔偿的问题,希望双方能融洽解决。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小李和工头方面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也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小李想维权,可以首先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不签劳动合同会对单位进行处罚。小李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向安监部门寻求帮助。对于当时是否违规操作,应该由工作单位进行举证,然后找安监部门进行鉴定。 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