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未在4S店保养维修遭拒 工商称是霸王条款

2014-01-22 17:1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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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22日消息 2013年10月份,市民王先生购买了某品牌的一辆小型货车,2014年1月份,突然发现此货车无法正常发动,由于还在三包期内,便找到4S店进行维修,而对方却以消费者未按照厂家的规定在4S店更换防冻液为由拒绝维修,王先生表示非常不满。

  据王先生反映,他于2013年10月份在某汽车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小型货车,用于自营公司的货物运输。2014年1月初,王先生发现此货车无法正常发动,经此品牌货车4S店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此问题系水箱开裂漏水导致。王先生本以为问题出现在三包期限之内,厂家应免费负责维修。而维修人员却告诉他,水箱的开裂主要是由于防冻液的原因导致的,但王先生并未按照厂家的规定在4S店更换防冻液,而是选择了别家维修厂更换防冻液,根据厂家保修保养手册的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维修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所以不能为王先生提供免费维修。

  王先生到工商部门投诉,希望此汽车品牌4S店能依法履行三包承诺,免费为他的货车维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展开调查,发现王先生购买的货车确在三包期限之内,且更换防冻液的地方也属正规维修厂,厂家所说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依据。经工商部门协商调解,此品牌4S店同意为王先生免费维修。

  在此,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而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李涛  姜世浩   文/王君莉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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