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更名增五成 部分人为规避限购假离婚

2014-01-26 14:14   来源: 生活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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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崔荣杰      

  2013年夫妻房产转移登记业务量直线上升,增幅高达一半以上,而且由于离婚带来的转移登记占绝大多数。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上真正的离婚量即使增多也不可能一年内有如此高比例的上升。那么,原因究竟在哪呢?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除了夫妻间房产转移登记免费和新婚姻法解释带来人们认识的改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面对火热的房地产市场,借助“假离婚”买房的人在增多。

  市民李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眼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到了快上学的年龄,但现住地旁边的小学不尽如人意,李先生就有了在单位附近买套学区房的想法。但由于再买属于二套房,首付要在6成以上,而理想区域房价在万元以上,6成是个不小的数字,和妻子商量后,李先生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房产转移到妻子名下,离婚后李先生在环山路附近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只交了三成首付,买完房子后,再进行了复婚,在此过程中,夫妻间的房屋转移登记不可避免。

  与李先生一样,赵先生以同样的方法在北园大街附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上半年买的,下半年就涨了一成多。”赵先生庆幸自己出手比较果断。

  省城房产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的限购限贷政策下,不少人为获得购房资格,或为了降低首付款,都考虑采取这种方式。

  “为购房,不少人有类似想法。”济南一家大型中介的经纪人小刘告诉记者。

  不仅可以避限购,通过离婚转移房产登记,还可以少交税。举例说,如果夫妻两人原来有一套房子,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将房产转移到一方,则另一方离婚后没有房子,在购房交税时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提醒,虽然通过“假离婚”进行房产转移登记可以避限购和减少交税,但其中的风险也同样存在。

  例如一对夫妻为买房而先离婚,然后另一方买房后两人再复婚,看似家庭有了两套房子。但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两人拥有的房子实际上都成了各自的“婚前财产”,需要再进行相关的转移登记。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就会引发房产纠纷和家庭矛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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