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80889088,称在人民一路上一家名叫“鲟龙香生态鱼府”的餐馆里面出售中华鲟,并且用来做全鱼宴:中华鲟不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吗?
饭店里怎么能卖呢?原来这些中华鲟都是人工繁殖的,饭店取得了相关许可证后是可以经营利用中华鲟的。
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了这家餐厅了解情况。一进饭店的门,就看到饭店的水池里面有不少体型很大的鱼在水里游动,水池旁边的一块招牌上写着“68元一斤”,不少顾客看到“中华鲟”的字样后也前来一探究竟,也有不少顾客向老板咨询出售中华鲟是否合法:“中华鲟不是保护动物吗?你这店里怎么就能卖?不怕违法吗?”而餐厅的老板对于这个问题也是一一对顾客进行了解释:“我这里的中华鲟都是人工饲养的,我这店里也有省级渔政部门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所以是合法的。”
据餐厅的老板程立国介绍,他店里的中华鲟都是从临朐的饲养基地运过来的:“这些中华鲟虽然叫中华鲟,但是并不是纯种的,都是十多年前的鱼苗,跟俄罗斯鲟以及西伯利亚鲟杂交之后才形成的,只有中华鲟的一部分血统,也可以称为中华鲟,只是血统不是那么纯正,如果是真违法的话,我也不会卖的。”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饭店要经营利用中华鲟的话,必须要到省一级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去申请办理经营利用许可证。据介绍,按国家相关条例,包括中华鲟在内的所有鲟鱼,只有人工饲养繁殖三代以后才能销售,同时必须申领相关许可证。
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