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
国企进人必须
公开招聘,这是山东省推出的新举措。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要求驻鲁的央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省及市、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省及市、县(市、区)政府开办的企业性质的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都需要实行公开招聘。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的一位大学毕业生说,一家他很中意的央企驻鲁单位要招聘了,某日晚上9点该单位在其网站上挂出招聘信息,第二天8点前就把招聘信息撤下来了。错过报名的这位大学生后来通过内部渠道得知,原来该单位提前已经通知单位员工让子女抓紧报名,在网上挂出招聘信息不过是个遮人耳目的“幌子”,当这位大学生质疑此种行为时,当事部门回复:招聘信息挂出后,报名人数较多,造成网络故障,现在报名人数已满。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切实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鼓励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社厅副厅长李伯平告诉记者,此次我省相关部门专门出台意见,正是要避免国企招聘种种不规范的行为,让国企招聘“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