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
国企招聘员工,实行招聘方案网上统一发布,但不能只发布在自家网站上,还需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就业网向社会免费公开发布至少5个工作日,以避免求职者看不到招聘信息。鼓励招聘企业同时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此外,国企
公开招聘还要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国有企业确定录用人员后,要于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招聘派遣制员工的,要依法规范管理使用,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方法,做到同工同酬。
该意见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提醒,国企公开招聘,央企驻鲁单位是个难点,相关部门还需加强监管,让公开招聘落到实处。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