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日照农民工社保全覆盖 保障同工同酬

2014-02-21 11: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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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意见规定,到2015年,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农民工基本享受随迁子女教育 、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 、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市民权益。到202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实现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促进就业

  明年之前,各区县至少建1处零工市场

  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方案,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这9个方面涉及培训、贷款扶持等各个方面。

  意见要求,2014年至2018年培训5万农村转移劳动力。统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农民工培训项目和培训资金,由农民工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培训规划、统一进行培训机构备案、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实施质量督导和绩效评估、统一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全面实现网上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和管理监督。

  除此之外,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异地稳定就业创业农民工,可凭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将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对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万元。

  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增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建设农民工零工市场,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建设用地;积极运用市场化方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2015年年底前,各区县至少要扶持建成1处零工市场,搭建成就业、培训、维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权益保障

  社保全覆盖,依法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等权利

  意见规定,要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依法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等权利。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要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用人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要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并在2014年前落实到位。将符合条件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完善异地协作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继承以及出让和流转等制度。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转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融入城市

  由农村迁入城镇,五年内仍享原户籍生育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农民工凭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即可申请在城区落户。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使农民工与城镇居民逐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农民工及其单位应按本单位缴存比例,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农民工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按规定给予契税优惠;购买商品住房,按规定落实契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按专业核拨公用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政府、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做到四个“同等对待”(即入学上同等对待、收费上同等对待、学习上同等对待、评优奖励上同等对待)。凡在初中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简化入学手续,对租借房居住的进城农民工持家庭户籍证明、流动人口居住证、房屋租合同和单位用工协议,就可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学校入学。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积极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农民工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工育龄夫妻免费享受避孕节育和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从农村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自迁入之日起,5年内可按原户籍地享受《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处罚政策。过渡期满后,执行迁入地城镇居民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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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暖行动”帮农民工签合同

  半岛都市报2月20日讯(记者 高晓飞)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日照市于2014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春暖行动”,主要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与“春风行动”相结合,协调推进。

  此次行动将对重点行业开展劳动用工排查,摸清用工底数并登记造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作用,支持工会组织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和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监督 ,支持企业组织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除此之外,加强对建设施工、采矿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督促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管理。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劳动争议案件,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或经争议双方同意的,可以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记者 高晓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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