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创业者个人每年可享6000元房租和水电补贴

2014-02-24 08: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2月23日讯(记者 高晓飞)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如何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政策上,2014年又出新招。今年将房租补贴和水电费补贴两项补贴合并执行,直补创业者个人。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申请。补贴标准每年每户6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确保2014年至2018年,全市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不少于2.8万人,其中创业培训不少于4000人,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年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推进“创业港城·乐业日照”建设。

  据悉,2014年至2018年,市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4000万元,作为全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各区县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市里将根据区县失业保险金统筹额度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安排。

  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年底前,全市担保基金增加到1亿元,2014年,每个区县担保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不足部分从就业资金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资金中统筹安排。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及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各区县要通过政府投资、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建设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给予孵化效果好、企业存活率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一次性奖补。对经区县初次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按入驻企业数量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初次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每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提升创业型城市创建水平,积极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对被评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日照 创业者 房租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