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如属机动车不挂牌不准上路
那么电动汽车能否不挂牌就上路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省积极推动低速电动车发展,前几年就起草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低速电动车企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内容、低速电动车认定规范、技术要求、低速电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和管理规定等,并向工信部等部门提交在山东省内开展低速电动车示范运营的申请。
但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按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对于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效期内生产、销售的机动车,予以办理注册登记;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产品,或超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效期出厂、购买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因此不管是电动的还是燃油燃气的机动车辆,如果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效期内生产销售的车辆,就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行驶。
记者随后又以普通市民身份咨询了市北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时速只要超过20迈以上的就属于机动车,所以说电动汽车的时速都达到五六十迈,应该在机动车范围内,如果列入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就可以正常办理挂牌手续,目前不少品牌汽车厂家生产的电动汽车已列入了目录内,如果没有列入目录,不能挂牌也不能上路,一旦上路涉嫌道路交通违法,将会受到处罚。
本版撰稿 记者 吴帅 摄影 王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