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九大职责防金融监管“真空”

2014-03-11 15:00   来源: 黄三角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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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金融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银企合作、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等9大职责和监管范围等。

  地方金融监管局9大职责任务

  ①制定地方金融监管规则和办法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依法制定地方金融监管规则和办法;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②实施黄蓝两区金融改革创新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金融改革与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③配合监管,深化银企合作

  负责联系、协调驻市各类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配合中央驻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做好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深化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④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

  拟定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工作,协调、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境内外上市(挂牌)企业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推动证券市场融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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