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拖办房产证 贵府花园开发商“失联”(图)

2014-03-21 17:02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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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闪烁其词不予答复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对此,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拨通了合泰龙翔营销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营销部具体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但目前还没有接到办理该证的通知。“目前一些资料还没提报完,主要牵扯到施工方的问题,但具体是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当记者索要相关领导的联系方式及答复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不在”,便挂了电话。

  记者随后又拨打一位姓王的销售经理手机,对方一听是记者,便称“听不见”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时,她的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

  施工方:工程款至今未结算

  小区10号楼一位业主向记者透露:“据说是因为开发商拖欠施工方的施工费,所以施工方没有把相关资料交出来。”

  对此,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该小区的工程建设共包给两家公司,分别是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中,前者负责8到10号住宅楼的建设,后者负责1到7号住宅和商业楼及会所建设。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了新华友建工项目生产管理部,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贵府花园确实是该公司承建的项目,已于2012年7月份竣工。但开发商合泰龙翔一直未与该公司办理工程结算。“这需要开发商和我们一起讨论,对我们的工作造价、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估和清算,最终合计出一个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数额,由开发商付给我们,这样我们才能去办理主体验收备案。”

  

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关于房屋验收的规定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得知,青岛市建委建管局曾于2008年4月份发布过一条《推行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制度遏制新欠工程款》的通知,通知规定:“凡2008年3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均应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在主体验收时,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双方办理主体工程结算,不结算不予主体验收备案。”

  孙姓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多次联系开发商,讨要拖欠的工程款,但一直未能实现。当记者问及8到10号楼的大体工程造价时,他表示“需要双方共同协定,我们一方无法预估。”那么,开发商是否也未与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结算?对此,该工作人员并不知情。而记者曾多次拨打天龙建筑的电话,一直处于忙碌状态。

  律师:建议业主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龙表示,房屋在没有取得竣工备案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权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目前业主虽然已经入住,但不代表房屋验收合格,开发商仍需承担责任。

  “面对开发商玩失踪的情况,业主即使诉诸法律,也不一定能拿回相应的权利。比较好的办法是联合起来,找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施压解决。”赵建龙说。

  文/图 江海峰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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