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拼车乘客可打印多张发票 除最后下车乘客外其他乘客将按照下车时计价器显示价格70%缴费 每名乘客都要支付1元燃油费
根据去年年底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完善我市客运出租车
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将逐步统一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车辆8年强制报废更新要求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修订<青岛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更新专用
车型基本技术标准>的通知》,我市将取消"标准型"和"豪华型"车型的划分,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的运价不再分"标准型"和"豪华型",而是采取统一的运价政策。凡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一律按起租费9元(基价3公里内)、车公里租价1.40元的标准执行。过渡期间,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未到车辆更新年限的"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仍继续按照起租费12元、车公里租价1.90元的标准执行,直到车辆更新结束为止;由经营者自愿提出申请,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可执行统一后运价,变更后不得再次更改。
"每到打车高峰时,很多乘客存在打不到车的情况,目前的规定允许乘客合乘出租车,但因为计价器无法同时打印多张车票,因此先下车的乘客存在没有打车凭据的问题。"中青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火车站、机场、长途站等客流集散地乘客合乘出租汽车、计价器无法按照合乘规定打印车票的问题,通过调整计价器程序,对同一地点上车、不同地点下车的乘客,增加按下车地点计价器显示金额70%打印车票的功能,这样既可以解决"打车难"问题,又可以为乘客报销、投诉提供凭据。
负责调试计价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最后一个下车的乘客需按照计价器显示价格缴费,其他乘客将按照下车时计价器显示价格的70%缴费。此外,市交通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费时,每名乘客都需要支付。
【算账】
空驶费这样算 针对目前客运出租汽车长途运营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本着"既不增加大多数乘客负担、又可保障出租车驾驶员收益"的原则,此次计价器调整对出租车长途营运的空驶费做出了具体标准。空驶费采取分里程段提高空驶费比率的办法,超过6公里(不含6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超过35公里(不含35公里)低于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50%加收空驶费;超过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75%加收空驶费。
【范围】
四市暂不调整 长途空驶费、合乘打票均需对计价器程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工作本着自愿原则,不作硬性要求。需要调整计价器的客运出租汽车,可由车主提出申请,所在企业统一组织进行升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也可在计价器年检时一并调整。计价器调整后的出租车汽车,应当张贴新式运价标签。此次计价器调整执行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及开发区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即墨市、平度市、胶州市、莱西市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车运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