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反腐任务细分为55项 实行“一案双查”

2014-03-27 08:36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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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屡屡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这是记者3月25日从济南市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暨任务分工会议上了解到的。

  济南市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分为55项。济南市规定,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同时,济南市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收回、清退违规占用车辆。各单位整改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作出“零报告”。

  据悉,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统计表分三种,包括:副市级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正局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清退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要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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