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部分地方债负较重
4个市本级、117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
债务率高于100%
其中2个市本级、4个乡镇"借新还旧率"超过了20%
问题二:还债对卖地依赖大
14个市本级、81个县本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达1437.34亿元
靠卖地偿还的债务余额已占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37.84%
资料整理:李占江、赵小菊 制图:于海员
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底
□ 本报记者 李占江 赵小菊 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351.59亿元,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46.07亿元,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87.94亿元……3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作了关于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我省的"债务账本"就此晒出。
审计共涉及144061笔债务
记者了解到,政府债务收支是全口径预算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债务,纳入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报本级人大审查批准,可改变目前人大对政府债务心中无数、监督不力的状况。
据了解,去年8月至9月,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和山东省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我省16个市(不含青岛)和128个县(市、区)本级以及1162个乡(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的内容则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等3类债务。
这次审计,共涉及3107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57个融资平台公司、4473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67个公用事业单位、645个其他单位、51185个项目,共涉及144061笔债务。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去年6月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4499.1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218.68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1389.99亿元。加上青岛市的债务,便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数字。
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5351.59亿,偿债风险大不大?"我省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相关的项目建设,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证。"马青山说,本次审计以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对2012年度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我省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主要风险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据马青山介绍,在债务率方面,截至2012年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8.77%。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这两类"或有债务",大多有相应的经营收入,只有在被担保人和债务人自身偿债出现困难时,政府才需要承担一定的偿还或者救助的责任。如果按2007年以来,各年度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总债务率为55.22%。
得出"我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这一结论,不仅靠分析债务率这项指标,还要分析逾期债务率等指标。
记者了解到,在逾期债务率方面,截至2012年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除去拖欠工程款等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逾期债务率为2.76%;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0.91%和8.82%。
市县两级是举债大户
在省、市、县、乡这四级政府架构中,哪一级是"举债大户"?
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60.89亿元、2420.51亿元、1815.76亿元和201.97亿元,分别占1.35%、53.80%、40.36%和4.49%。
而从举债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债主体,分别举借2154.79亿元、1543.80亿元和335.25亿元,分别占47.89%、34.31%和7.45%。
未来几年,政府还债的压力大不大?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报告中了解到,从未来偿还年度看,2013年下半年、2014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分别占31.19%和18.85%,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偿还的分别占17.42%、11.68%和7.55%,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占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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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审计 将实行常态化
□ 本报记者 李占江 赵小菊 针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政府确定结合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健全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在具体措施层面,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实行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债务统计、偿债准备金等制度,探索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限额控制,具备条件的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据介绍,我省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严禁过度举债、违规担保。不仅如此,还将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风险高、审计检查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对风险隐患大的地方实行严格管理,并建立对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各环节的动态化、常态化审计机制。
省级政府债务 "东高西低"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目前我国至少已有广东、河南、黑龙江、上海、四川、河北、山西、浙江、北京、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山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天津、重庆等29个省市区公布了政府债务情况。
在上述29个公布政府债务情况的省市区中,江苏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7635.72亿元,数额最高。广东(6931.64亿元)、四川(6530.98亿元)、北京(6506.07亿元)、辽宁(5663.32亿元)紧随其后,之后便是山东(5351.59亿元)。除四川等个别省份之外,我国各省份的政府债务总体呈现"东高西低"趋势,新疆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642.35亿元、青海744.82亿元,宁夏502.20亿元,在上述29个省市区中宁夏数额最少。
(李占江 赵小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