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被骗市民向烟台警方报案。本报记者韩逸摄
本报记者侯艳艳 通讯员路明福 基林山
因装修生意赔了大笔钱,51岁的闫某开起水产公司,为筹集启动资金,闫某开始向社会不特定群体
非法集资。自2012年8月至2013年底,
烟台兆海水产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亿元,以12%奇高月息忽悠
千余人上当。目前,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雇传销人员拉存款 2012年,51岁的闫某在装修生意赔钱后,购买了蓬莱一家已经停产的水产公司,注册成立烟台兆海水产有限公司,想发展海鲜加工业务。但由于资金不足,公司启动遇难题。闫某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车某,称高息揽存是集资好办法。
2012年8月,闫某承诺给车某月息10%,通过车某筹集资金。车某找来曾经所在传销公司的传销人员,帮闫某扩散出水产公司的集资信息。车某向客户承诺,每笔存款给予6%-8%不等的月息,她还向一些大客户承诺,拉来存款另外返点,与传销拉人头的方式有所类似。从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车某就发展了500多人,拉来8000多万元存款,自己则从中提点赚了300多万元。
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车某、尤某、吴某、张某等人,共帮闫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
有1000多名群众受骗,目前报案人员已达600余人。
虚假实业经营成骗人幌子 闫某对外声称,公司在国外有进出口贸易,每年出口海产品价值数千万元,他手下的骨干也是这样对外宣传。实际上,闫某只是有进出口贸易的设想,并没有谈成一笔生意。
兆海水产在北京、西安、哈尔滨等地分别设立了办事处,为彰显公司实力,办事处的业务也被闫某等人吹嘘夸大。民警介绍,兆海水产在烟台市场并没有销售,而公司的产值每年约有100多万,净利润只有几十万元。“用工厂的盈利支付上千人的返利,这是不可能的,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民警说。
闫某用吸收来的存款将厂房翻新,购进一些新设备。在工厂生意较好时,将有意向的投资者拉到工厂参观。闫某还向参观者出示土地产权证,证明自己已经买下了5000平方米的厂区。许多受害群众正是看到该公司“有房有地有设备”,加之相信了被夸大的产值,投资到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