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迎来落户小高潮 拿假出生证落户拘留

2014-03-28 11: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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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大清早就挤满了前来办理落户的市民。



  近日,随着港城新生婴儿落户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前往各个派出所和公安局办理落户的市民也多了不少。据了解,3月24日至27日,东港公安分局接纳了1500名居民为新生婴儿落户。

  政策规范后,市民排队办落户

  27日上午9点不到,记者来到了东港公安分局户政办理大厅,虽然刚刚上班不久,但是整个大厅已经挤满了前来办理落户的市民。记者发现,这里已经有50多名市民在排队等待了。我是在公安微博上看到了一些文件,说最近办理新生婴儿落户的手续简单了,宝宝出生七八个月了,抓紧过来给孩子落户口,没想到人这么多,不过效率还是很高的,手续齐全,很快就办好了。”刚办完手续的骆女士说。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从早上8点半上班开始,截至10点半左右,东港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就已经成功为 50多名新生婴儿落好了户口。“从周一到现在 4天时间,东港区已经为1500多名新生婴儿成功落户,而去年全年我们办理的新生婴儿落户的才9004个。”东港公安分局户政科科长陈卫红说,这是规范落户政策之后迎来的小高潮

  携带出生证明即可落户

  根据政策要求,在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上,《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1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父母申请、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当场予以办理。超过1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材料,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出生人口落户要严格执行在经常居住地随父或随母自愿的要求,原则上不准单独立户或随他人落户。对父母双方死亡、失踪、出国(境)定居 、服兵役或属在校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将调查核实材料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新生儿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落户。

  持假证明落户,拘留!

  就在记者采访的空当,两名拿着假出生医学证明的市民被逮了个正着。“纸张以及印章和真的虽然很相像,但是我们一拿到手就能发现这是假的。”东港公安分局户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就在公安机关对假证进行进一步认证时,持有假证的市民依旧一口咬定,自己的证明是真的。“昨天上午,一对年轻夫妇来为孩子落户,在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他们所出示的出生证明是假的,随即对他们进行询问。在工作人员盘问过程中,年轻男子突然转身逃跑了,女子则踢民警,最终在铁证面前,她承认了自己伪造的假证。“目前我们已经将该名女子拘留。”陈科长说。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东港公安分局已经发现六起持有假证落户的案例,治安拘留 3人。据陈科长介绍,“我们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发现,拿着假证明来落户的都是计划外生育,为了逃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而造假,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处以拘留或罚款。”

  ■相关链接

  住在哪,户口落在哪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口登记,强化实有人口的管理,日照市公安局自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户房一体化”工程,逐步实现以居住地管理人口,以房管人的工作新机制 。“户房一体化”不仅有利于解决户口倒挂等问题,更能让租户在港城落户,成为真正的日照市民。

  “户房一体化”对那些落不下户的,长期在日照居住的外地人以及有自己房子但一直无法过户的居民都是一件利好的大事。通过“户房一体化”工程,将居民户口逐步纳入居住地派出所管理,最大限度地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户管服务。

  莒县新生儿落户忙

  近日,随着新生儿落户政策规范,2014年3月25日起,市民只需持户口本、个人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就可以去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小孩落户,没有时间限制。莒县办理出生登记业务的市民骤增,为了减少市民的等待时间,户籍民警采取提前发放号码的方式,每天固定办理人数,以便在办理出生登记业务的同时兼顾其他户籍业务,不影响其他正常业务办理。本报记者刘九省记者 高晓飞 实习生刘艳 苏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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