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葛 健 报道
本报济南3月31日讯 今天,省编办印发通知,从4月1日起,新设立的
事业单位申请
法人设立
登记,已设立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变更开办资金,将不再有“验资”环节,改为本单位或者举办单位“确认”即可。
“从2月底,我们医院就开始找会计师事务所作验资报告,到3月28日才办理完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山东省荣军总医院财务科工作人员冯文静告诉记者,今年山东省荣军总医院的开办资金由1.2亿元变更为1.9亿元。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的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而这项变更,需要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冯文静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最少需要5天,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个月。取消验资,省钱省时省力,对事业单位来说是个利好。
省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省有6万多家事业单位,而仅开办资金变更登记这一项,全省每年就有近万家。
据介绍,今后,新成立的事业单位需要申请法人设立登记时,由举办单位出具开办资金确认证明,直属事业单位出具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即可。而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变更开办资金时,由本单位出具变更开办资金的确认证明,并附单位财务报表即可。同时,采取绩效考核、专项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