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16名民警殉职 首创“互助金”制度

2014-04-06 09:02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近年来山东平均每年约有20名民警因公牺牲,2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2013年,山东省有16名民警因公牺牲,为解决民警伤亡致困、因病致贫等问题,山东省公安厅首创“互助金”制度,大幅度提高补助金。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山东平均每年约有20名民警因公牺牲,2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因公牺牲的民警中有58%是因工作任务繁重,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民警患重大疾病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民警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因病致贫情况逐年增多。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民警长期超时间、超负荷工作,大多处于亚健康状态,队伍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优抚救助能力,切实解决民警伤亡致困、因病致贫等问题,山东省公安厅首创建立了“互助金”制度,大幅提高优抚标准。互助金建立前,基金会因公牺牲民警抚恤补助金标准为3.5万元,因公伤残补助金最高标准1万元。互助金建立后,牺牲民警补助金得到大幅提高,可以基本满足患病民警的治疗费用以及更好地解决伤亡民警的家庭困难。互助金建立前,纳入补助范围的重大疾病只局限于重大器官移植、尿毒症、脑中风等5种,一些常见的重大疾病尚未列入补助范围,且补助对象只限于公安民警。互助金建立后,重大疾病补助范围由原来的5种扩宽为35种,补助对象扩大到在编职工,更多的干警职工享受优抚待遇。互助金建立后,随着补助标准的提高,大大增强了公安机关优抚救助能力,让民警家属感受到公安大家庭的温暖,也切实解决了牺牲民警家庭的生活困难。

  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有2名因公牺牲民警和1名患重大疾病民警的家属申请补助金。

相关阅读

民警殉职 互助金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