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胶州市福州路与徐州路路口处,一辆大客车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民警拦下。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拿出驾驶证,民警检查证件时,发现驾驶证贴
照片处有些松动。民警要求该驾驶员下车,并开具处罚单。
“请在这里签名。”名字签完,民警发现猫腻。原来,驾驶证上的名字是“杨某”,该男子却签名“赵某”。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身份证时,该驾驶员声称放在家中,忘带了。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通过信息查询发现该驾驶人与驾驶证信息不符。面对查询结果,赵某从包里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据赵某交代,原来这个证件是他捡来的,正巧又找了一份开大客的工作,他顺手就把自己的照片给换了上去。
赵某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 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被给予 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给予 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记者 于伟 通讯员 陆斌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