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郭树清到省直机关专题调研
省直房改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在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郭树清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直房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1997年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已有25万余名职工参改,共出售住房12.7万余套、面积1500余万平方米,售房收入余额达到12.93亿元,省财政统发工资的省直单位归集公积金总额20.1亿元,余额7.2亿元,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形成了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迟迟不能兑现、超规定面积标准未补交房款、省直集中住宅区房产证没有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能有效利用,以及近些年各种团购和集资建房不规范等遗留问题,干部职工意见很大。
郭树清指出,房改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是社会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也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好房改遗留问题不仅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项整改举措,同时也是党组织的作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善始善终地做好整改。
据有关部门介绍,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和济南市政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省直单位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已完全兑现,对符合条件的588个单位、23868户职工共兑现资金3亿余元。省直超规定面积标准住房问题处理有序推进,已经受理360多个单位、2500余户材料,预计全部超标面积按市场价格补交房款后,可以收回住房资金4亿余元。省直集中住宅区房产证,在补齐资料基础上已办理过半。已有430多个单位、近2.48亿元省直售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具备条件移交济南市管理,预计到4月底可以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郭树清强调,省直有关部门和济南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好各种问题。要坚持“一户职工享受一次房改价购房”政策不变,用市场化办法办理好补交超标价款等手续。要加快建账进度,认真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移交工作,同时认真研究合理调剂使用的具体制度规定。对集中住宅区办证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对封闭式管理的房改房小区,要调查研究物业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组建、社区治理和市政部门统一管理等实际问题,形成合理的解决方案。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随后,郭树清前往山东警察学院、省林业厅宿舍区实地考察,深入住户家中与居民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小区环境整治、物业管理、公共部位维修和专项维修资金落实情况。在之后举行的座谈会上,他叮嘱随行的有关同志,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管好用好维修资金,搞好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危房排查和改造加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他同时指出,要认真思考深化改革问题,坚持住房分配货币化、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已售公房管理和维修要进一步社会化、规范化,改变目前各方面负担不统一、实际居住条件差别较大的局面。要未雨绸缪,及早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一部分管理不到位的房改房成为“弃管小区”,甚至逐渐演变成新的棚户区或“贫民窟”。
副省长季缃绮,省政府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和济南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活动。(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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