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政府采购腐败要立法更要执法

2014-04-17 08: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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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叶祝颐

  《政府采购法》实施11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1009亿元增加到13977亿元。政府采购高速发展的同时,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甚至产生“天价”采购的情况频现。伴生的暗箱操作、腐败滋生,广受舆论诟病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显示,政府采购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 1.5倍。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曾透露,《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起草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按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正在履行相关立法程序。(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受纳税人所托,政府采购本应该综合考虑售价、服务、技术、性价比等因素,依照法定程序量体裁衣选择供货方,把有限的采购资金用在刀刃上,采购价廉物美的商品。然而 ,高达八成的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56.1% 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政府采购“买贵不买对”,不是欺负政府采购者“钱多人傻”吗?看多了采购黑幕,政府采购还有多少公信可言?

  正如《法治蓝皮书》曝光的那样,在现实政府采购生态中,“权力黑手”趁火打劫,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政府采购“崇洋媚外”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安徽某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中央空调压缩机为“原装进口”。理由是中央空调压缩机技术要求非常严格,目前国产技术不成熟。事实上,国内空调压缩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比如,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为突击花钱,花3000万元购买市价1500万元的商品。比如,抚顺市财政局购买2398元的U盘。再比如,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6247元的打印机内存条,等等。

  政府采购普遍“买贵不买对”,其背后到底水深几许,令人浮想联翩。《法治蓝皮书》已经把问题摆到了桌面,相关各方显然不能失语。一方面,采购方要主动用事实自证清白,向纳税人讲清楚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价的原因;另一方面,纪检部门要介入调查,并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虽说迫于舆论的压力,相关部门纠正了一些曝光出来的政府天价采购案例。但是指望政府采购者权力自律,学会精打细算,买对不买贵,并不现实。要打破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的怪现象,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细化政府采购行为,无疑显得更加必要。

  但是良法还要善施。从某种意义上讲,遏制政府采购腐败浪费要立法更要执法 。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采购者把招标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 ,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此外,掌管纳税人钱袋子的财政部门更应严格把关,审批政府采购的产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并认真核算政府采购商品的质量性价比。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热衷采购腐败的政府采购者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避免“高于市场价”等腐败潜规则掏空政府采购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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