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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隐藏在居民小区、商住楼、城中村……有一些家庭式、作坊式的“地下幼儿园”,他们或以托管的名义、或以早教班、兴趣班的延伸服务存在,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为何明知是“黑园”,家长还要把孩子往里送?“黑园”为何越办越火,屡禁不止?(4月21日《燕赵都市报》) 所谓家庭式幼儿园,指的是一种以家庭为依托的幼儿托管模式。租两三间房,购三五件玩具,聘请一两个人就开张营业,颇有些“家庭式作坊”的味道。
家庭幼儿园之所以出现井喷,一方面,公办幼儿园的承载力不足,需要家庭式幼儿园作为解决需求的重要补充;另一方面,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又决定了家庭幼儿园的生存前景。
但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幼儿园的室内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并且有30平方米以上独立的食堂,室外要有适合儿童活动的场所、器械,保证每个孩子都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厨师要有上岗资格证,教师要有教师资格证,保健人员要有健康证。数量庞大的家庭幼儿园显然达不到这样的条件,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就只能“游走于地下”。而在监管层面,教育部门没有发办学机构的资格证,工商部门也没有给予家政方面的注册,至于消防、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同样因为其“家庭性质”,而没有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种非营利性质的家庭幼儿园,不承认其法律地位,又不纳入监管范畴,显然属于“驼鸟政策”。当务之急不是对其进行全盘否认,对“黑户”进行“
打黑”,而是将其尽快纳入监管以尽快“漂白”,让其健康而有序地成长。考虑到家庭式幼儿园点多面广的情况,需要优化监管的责任主体,在将其纳入办学机构的基础上,实行管理的“社区化”。在这方面,丹麦的经验值得借鉴——将一个社区内的家庭幼儿园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由社区办公室负责指导、监控、协调整个系统的运行。时下国内家庭幼儿园处于成长期 ,如何对待决定着其发展前景和最终的管理效果。只有摈弃“打黑”而立足于“漂白”,各项政策与措施才能既对接民生需求,又能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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