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社会高度关注。承担
不动产登记局职能的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23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央要求精神,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海陆统筹,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确认、保护体系。不动产登记的本意不在房地产,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等。“我想这些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
反腐、
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