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案件查处信息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 ”的高管已超过50人。腐败已影响到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 、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令国有资产存在严重流失的风险。一些高管利用国企庞大资源的配置权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吞噬此前
国企改革的成果,让国企改革踯躅于外围改革而无法深化。肃清那些曾经位高权重的国企蛀虫只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全民企业,既要在国企
反腐上动真格,更须在推动国企改革上动真格。国企行政化意味着一把手通常拥有绝对权力,即使公司建起了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架构,也可能无法制衡。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发挥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等约束机制的应有作用外,必须尽可能推动国企的去行政化,让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国企的决策主体。同时,需要根据国企的不同职能,全面推进分类改革、分类监管。
7月4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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