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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近日,大庆油田调整职工子女进入企业就业政策引发职工上访事件,使曾流行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子女顶替”制度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早已不复存在,但在一些大型国企尤其是少数垄断型国企,招收员工时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针对职工子女的“土”政策和倾斜办法。(本报5月26日A28版报道) 在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不少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可是,一些国企内部职工子女却可以通过顶替接班、“萝卜招聘”或加分等优惠继承父辈的“铁饭碗”,“包分配”一份高薪稳定的工作 。如此赤裸裸的“拼爹”行为,让那些无爹可拼但富有才华的年轻人如何服气?或许,国企“子女顶替”在一些地区成为“内部福利”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但是,这样的变相“世袭”是垄断特权的“野蛮生长”,剥夺了大多数人享受公平就业机会的权利,加剧了社会阶层固化,弊端多多。
其实,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必须实行劳动合同制,废止子女顶替等制度。此后,“子女顶替”这种社会现象不断减少。但令人吃惊的是,如今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多个年头,大批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模式向现代管理体制成功转型,在市场化改革中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用工制度,而石油、铁路、电力、电信、银行、钢铁等垄断国企却依然固守计划经济时代“子承父业”的用工“传统”,不仅破坏了就业公平和择优录取等原则,还影响国企竞争力的提升,与现代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应当看到,国企多年来饱受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内部管理机制尤其是人事制度落后。除了损害就业公平之外,国企招收过多职工子弟,也不利于其长远健康发展:首先,会让企业失去大量引进优秀人才、“新鲜血液”的机会,严重制约技术创新等;其次,容易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出现人浮于事、人事臃肿等现象,既加重企业负担,又影响企业效率。因此,对国企职工子女世袭这种逆潮流而动的现象,人社部门不能将其视为“个案”听之任之,而要坚决说“不”。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这决定了其就业岗位具有某种公共性,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考。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尤需啃下国企职工“子承父业”“岗位世袭”这块硬骨头,让所有想进入国企工作的求职者都能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使国企用工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企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这无疑为
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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